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谢新洲等:新媒体嵌入社会的现实与挑战******
如今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已经渗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即时通信、网络视频、短视频、网络支付、网络购物、网络新闻等多元应用场景积聚了相当大的用户规模。新媒体凭借其空前的传播、连接、组织和创新能力,深刻且持续地变革着内容生产和传播方式、社会资源调度和转化方式,对社会生产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
新媒体对社会生活的嵌入与重构
伴随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当前的新媒体已不仅仅是一种媒介形态,更是一种网络化的媒介环境、泛在的信息场域和多态的存在方式,结合多个场景重新建构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新媒体以内容多元化、关系网络化、组织平台化、数据资源化等方式嵌入社会生活,呈现出“工具-媒体-平台-空间-社会”的生态化发展路径。
内容多元化:从“万物皆媒”到“元宇宙”
新媒体降低了内容生产与传播的门槛,用户兼具内容生产者、传播者、消费者等多重身份,从源头上释放了网络内容的多元性。在参与式文化的拓展下,用户可以便利地进行个性化表达。以往依附于组织单位的内容管理方式和文化娱乐方式被打破,人工智能、传感器、可穿戴设备等技术强化并拓展了个体的感知能力和方式。新媒体从“人的延伸”发展为“人的具身”。现实社会被建构成数字化形态,线上与线下的界限进一步弥合。互联网不再只是现实的“镜像”,人们开始追求在泛在化的内容生态中形塑个性化空间。“元宇宙”便在从内容多元向体验多元的发展趋势下成为社会热点。
关系网络化:从“趣缘格局”到“数字生存”
新媒体打破了时空桎梏,用户可以随时依照个人志趣或诉求彼此接近、连接,形成以“趣缘”为核心的社会关系。这种连接既可以是小范围的“面对面建群”,也可以是凝聚多方合力的“协作文档”。连接的建立、维系、终止变得临时且随意,形成大大小小的各类网络社群。网络社群以去中心化特征解构传统社会组织的结构形态、拓展基于社会关系的信息获取方式。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进一步向新媒体环境延伸,带来供需关系、合作关系、工作关系、学习关系等的网络化。由此,关系网络化的嵌入方式在网络关系建立的基础上,又增添了现实关系网络化的内涵。
组织平台化:从“超级平台”到“基础设施”
新媒体促进了社会资源的整合和流动,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将社会组织内部各部门、外部多主体加以串联,极大促进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新媒体平台凭借其既有的技术能力和用户基础,由原来简单意义上的信息内容传播渠道,进阶为信息内容服务主体,深度嵌入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关系网络。一方面,新媒体平台利用其以可编程性、普及性、连接性、数据化为基本特征的技术“资产”(如应用程序接口API),以数据为流通介质,设计出有限开放、自主可控的合作框架,成为相关产业链(如内容、广告、营销)的中心;另一方面,通过战略性地构建起技术平等、话语平等、机会平等的话语体系和组织氛围,平台将广大的内容生产者凝聚起来,配套以由平台主导的规则体系,成为内容生产、审核、分发、变现、评估的中心。平台纷纷构建“生态化”的商业版图,将用户、数据、关系等多种资源纳入其生态体系,持续向外拓展着功能边界和社会连接,以“服务工具”“舆论场域”“生活场景”“营收来源”等多元样态成为“基础设施”式的存在,其公共性愈发凸显。
数据资源化:从“服务要素”到“生产要素”
新媒体揭示了数据的作用和潜力,特别是在平台化趋势下,数据成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和治理资源。数据的资源化转向首先体现在网络政务服务领域,从政府信息化到电子政务再到数字政府,新媒体技术的快速革新不仅对政府的管理模式和社会治理方式提出了新要求,也通过内容多元化、关系网络化、组织平台化为创新治理与服务方式提供了必要的数据支撑。比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健康码”将新媒体平台这一关键的网络节点与嵌入在现实场景的物理节点有机结合,以“扫码”的方式实现个人位置和健康信息的数字化、行程轨迹和社会关系的网络化,构建起覆盖全国的防疫网络,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起到关键作用。伴随数字经济的发展和成熟,数据被正式列为我国五大生产要素之一,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数据不再仅仅是“依据”“反馈”的来源,而是更加直接地作为基本价值单位参与到市场化配置中,具备“孵化”“创新”“再生产”功能,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新媒体嵌入社会带来的问题与挑战
随着新媒体嵌入社会的方面增多、程度加深,新媒体逐渐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外生变量转变为内生变量,对内容生产逻辑、用户行为逻辑、社会组织逻辑、市场运转逻辑、社会治理逻辑等产生根本性影响。一方面要着眼于新媒体社会嵌入的方式和维度,找到“管好”“用好”新媒体的逻辑与规律;另一方面则要充分体察新媒体发展的生态化取向,相关研究及治理工作要从客体性视角向环境域视角转移。具体而言,在新媒体社会嵌入的趋势下,有以下几个关键问题亟须解决。
多元化带来的内容治理难题
新媒体的发展,特别是平台的兴起,带来内容生产、分发、传播、消费机制的变革,重塑公共舆论、丰富网络文化的同时,也带来了网络内容治理难题。
在公共舆论方面,公共事件所触发的社会舆论从酝酿、萌芽、爆发至平息的全过程,不再由传统的大众媒体单向垄断信息资源,取而代之的是网状结构下多元化、社会化的内容生产。开放的平台环境降低了参与门槛,只要遵从平台的内容规则,用户就可以获取平台提供的即时性信息交互服务,参与到包含公共信息在内的内容生产、传播、交流和互动中。民众发表意见、参与公共事务以及建立社会网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同时也带来由于表达主体扩充导致的信息质量良莠不齐、信息溯源难度大等问题。
在网络文化方面,新媒体为一些亚文化提供了组织和发展的“栖身之地”。但某些消极亚文化借此隐蔽扩张,滋生和宣扬畸形的价值观,危害群体成员的身心健康,动摇社会价值根基,具有一定的社会风险。亚文化群体成员往往容易被社群共同的情感认同所绑架,在“流量至上”的市场逻辑和平台规则下,朴素的情感诉求容易被资本挟持用于牟利,甚至诱发非理性的群体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同时,一些平台不惜包庇消极亚文化现象及相关有害内容以赚取“灰色流量”,从而增大了相关部门治理难度。
进一步而言,在以用户关系连接为核心的新媒体平台上,传播的个人化和社会化特征明显,但也容易导致传播的圈层化、社群化。在目前主要的网络舆论场域中,依托算法的信息分发和社会网络建构方式让用户更多地接触到跟自己观点和态度接近的信息,用户越来越难以接受其他不同观点,长期被算法塑造、牵制的价值观一旦定型便很难改变。此外,新媒体环境下公众意见的呈现和聚合机制受平台规则及其对信息流的规制影响较大,这就导致舆论的形成和发展容易受到平台商业利益的操控。由私人部门来裁决、量定公共事件中的话语权,必然会面临个体利益和公众利益失衡的问题。
网络化凸显的用户导向不足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提出,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转变政府角色,动员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新媒体的信息和互动功能使其具备了媒体和社会网络的技术特征,并彰显多主体影响社会治理的过程。
目前大部分政府机构对新媒体的利用主要体现在内部的信息沟通和对外的信息公开。通过内部的机构重组和资源整合,在集约化的生产模式下及时掌握、发布行业或地域内的重要政治和民生新闻,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信息疏漏、口径不统一、资源浪费等现象。一些地区借助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新兴方式,创新宣传策略和手段,以一种更贴近群众喜好的方式传播新闻和信息,提升了主流声音的传播力和政务信息的透明度。
然而,在获取社情民意方面,一些由政府部门或主流媒体搭建的新媒体平台上,虽然设置了“爆料”“信箱”等功能供民众发声,但后续反馈仍有欠缺。这种现象在资源相对匮乏的基层表现得更为显著,基层网络政务服务在功能定位上呈现出明显的“重宣传而轻服务”问题,服务能力有限,意见反馈渠道不够畅通。新媒体在公共对话上的功能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和体现,政务服务平台未能真正嵌入当地居民的社会网络和行为习惯中。
资源化警示的数据安全风险
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是新媒体嵌入社会特别是数据资源化给主权国家带来的治理难题。网络空间的主权化倾向明显,地缘政治色彩加重,国家网络安全已经成为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基本议题。
从政治层面看,数据是未来国际政治竞争的关键资源。社交媒体可能在人工智能加持下成为霸权的“武器”,通过算法推荐向全世界全方位、全时空、全天候地传递符合其价值标准、意识形态、外交政策、商业理念和社会文化的信息,此举实质上是以数据操纵、改变人们的思想。
从经济层面看,数据流动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已经超过传统的跨国贸易和投资,支撑了包括商品、服务、资本、人才等几乎所有类型的全球化活动,深入全球供应链的方方面面。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数据依赖越来越强。一些国家以数据安全和公民个人隐私安全政策为由,对涉及国家关键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公民敏感信息的海外产业进行带有意识形态的制裁,甚至将其作为国际政治博弈的工具。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使得数据与实体经济的各个领域融合渗透,模糊了依托泛在连接技术构建的网络空间的边界。这一特性带来了网络形态的持续快速变动,加大了网络威胁向社会各领域蔓延的不可预测性。
在数据成为重要战略资源的当下,如何科学合理地将数据主权与安全纳入国家核心利益的范畴,确保数据资源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衡量好国家安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是后疫情时期新媒体管理与互联网治理的焦点。
作者: 谢新洲 石林 (谢新洲系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院长;石林系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来源:《中国网信》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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