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春运首周发送旅客182.98万人次******
中新网哈尔滨1月16日电(陈晓光 记者姜辉)16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消息,春运1月7日启动以来,截至14日,黑龙江省共发送旅客182.98万人次,其中,铁路发送旅客97.74万人次,同比增长169.7%;民航发送旅客19.08万人次,同比增长42.81%;公路发送旅客66.16万人次,同比下降21.28%,全省高速公路车流量32万辆,与去年同期比增长18%。
春运期间,黑龙江省全面开展出租车和道路客运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拒载、议价、宰客、拼客、非法营运等违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百吨王”等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重点排查“两客一危”安全隐患,持续营造平安、文明、畅通的交通运输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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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能够随时连接互联网并与外部各方共享数据的网联化汽车,逐渐开上大街小巷。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汽车产业加速融合,新技术在带来便利的同时,对数据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
根据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于2021年8月发布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汽车数据包括汽车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过程中的涉及个人信息数据和重要数据。《规定》提到,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汽车数据时,应当合法、正当、具体、明确,与汽车的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直接相关;应当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应当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倡导坚持“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脱敏处理”等原则,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还应当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用户投诉举报。
“智能网联汽车收集数据,驾驶员有没有知情权”“驾驶员能否关闭相关数据采集功能”……在日常使用中,我们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或许都存在这些疑虑。为了更好保护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规定》明确,针对个人信息,汽车数据处理者有告知与征得同意义务和匿名化要求;处理敏感个人信息,还应当满足限定处理目的、提示收集状态、为个人终止收集提供便利等具体要求。
《规定》还强调,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遵守重要数据依法在境内存储的规定,因业务需要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应当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要求,不得超出出境安全评估结论违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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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张宁、李政葳策划、制作:孔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