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浙江杭州:鼓乐快闪迎新春******杭州上演“福鼓迎春”鼓乐快闪。 黄晓菲 摄杭州湖滨步行街装扮喜庆迎新春。 黄晓菲 摄杭州湖滨步行街新锐艺术装置。 黄晓菲 摄杭州湖滨步行街新锐艺术装置。 黄晓菲 摄杭州湖滨步行街装扮喜庆迎新春。 黄晓菲 摄
在中国,鼓是精神的象征,舞是力量的表现。1月17日,浙江杭州湖滨步行街迎来一场“福鼓迎春”鼓乐快闪,60余人组成的舞蹈方阵敲响中华魂、诉说千古情,喜迎新春。
今年春节,湖滨步行街打造了“予杭之礼”“涟漪乐章”“踏梦长卷”“萤火寻梦”等一组组富有寓意的新春美陈艺术装置,天空与海洋接轨,棋盘与舞台融合,营造了热烈、美好、浪漫的新年氛围。既为市民游客带去时尚新颖的文化盛宴,也满足群众对消费场景、精神文化、休闲方式的更高追求。
江秋莲: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10日中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 据青岛晚报报道,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此前,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此后该微博被封号。(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