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狂飙》给扫黑剧带来哪些“质变”?******
口碑高开高走成为2023的“开年第一爆款”
《狂飙》给扫黑剧 带来哪些“质变”?
扫黑除恶题材剧《狂飙》2月3日晚在央视八套正式收官。该剧贯穿整个春节的播出,国民热度甚至盖过春节档头部大片,口碑高开高走,成了2023的“开年第一爆款”。即便把时间轴拉得更长,《狂飙》的表现都称得上现象级:不仅安欣、高启强、高启盛、陈书婷、老默、徐江、李响等主线角色每一个都获得极高公众认知度,张彪、陆寒、王秘书、麻子甚至小五等只有几场戏、几句台词的配角都被观众记住了名字并热烈讨论……上一部享受这种“待遇”的剧还是2017年《人民的名义》,再往前是2009年的《潜伏》。
《狂飙》为何能够赢得如此广泛的共鸣?从《破冰行动》到《扫黑风暴》,扫黑剧近年一直在小步前进寻求突破。《狂飙》这个激动人心的“开门红”有哪些从量变到质变的“狂飙”式进步?
创作思路的进步
跳出扫黑剧依靠案件烈度和情节强度吸引观众的“舒适区”
正如编剧之一朱俊懿所说,作为后来者,《狂飙》失去了改编真实案例的先天机会,但这也倒逼《狂飙》创作者跳出了扫黑剧依靠案件烈度、情节强度天然吸引观众的“舒适区”。
该剧让人耳目一新,根基是因为它在同类作品中独辟蹊径,构建了一部时间跨度长达20年的中国扫黑除恶编年史和回忆录。《狂飙》以 2000 年、2006 年、2021 年三个时间节点结构全剧,采用倒叙、插叙的方式呈现了20余年间的社会发展变化。选择这三个时间节点,既有政策宣传上的要求与考量,也能够反映出不同时期社会环境下治安工作的特殊性。
《狂飙》以非常高的完成度,把时代感凝结到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不仅做到了大处不出戏,还在很多不起眼的细节上下了功夫。装着饺子的铝制饭盒、翻毛领的皮夹克、等离子彩电、小灵通……真实的年代感将所有人代入回忆。高启强跨越20年的不同造型,也有着非常准确的塑造。2000年的高启强穿着廉价的皮衣,脏兮兮,捞完鱼随时可以擦擦手,那是菜市场里鱼贩的真实状态;到了2006年,在大嫂陈书婷的一手包装下,精致张扬起来,那是撞色西服、戴墨镜、梳背头的黑老大;2021年,他的违法手段更为隐蔽,穿衣风格也向“保护伞”高官靠拢,低调朴素……
这样的创作思路,《狂飙》不是首创,近年来《大江大河》《人世间》《风吹半夏》等荡气回肠的大剧都在还原时代感上做到了足够的诚意,最终为自己赢得大众共情打下最坚实基础。现实主义“要精心修饰,修饰到观众看不出来,但能体会到”。那些为《狂飙》打出高分的观众,也是感受到了这份用心,才心甘情愿共情这个延宕20余年的故事。
人物塑造的进步
对正反面人物尽可能一视同仁人物线丰满
《狂飙》塑造人物的突破之处,在于正反面人物尽可能一视同仁,人物线丰满。有人说《狂飙》前半部可以叫《一个鱼贩的黑化发家史》。高启强的每一次身份转换,都有翔实、充分的前因后果,和真实细腻的动机。一个唯唯诺诺、被欺压得喘不过气的菜场鱼贩子,成长为黑道“教父”式人物,而他走向深渊的背后有着亲情、友情、爱情的真实纠缠。《狂飙》让很多人感觉一追就停不下来,正是因为人物和剧情是爽的,更是写实的。
另外,传统的扫黑剧中,黑白对立是最主线的矛盾冲突,而《狂飙》的安欣和高启强还有互为镜像的宿命感,说明创作者把人物的重要性摆在了故事前面。安欣和高启强两个原本不在同一社会阶层的人,因为自身不同的性格特点而作出了不同的命运抉择。在一些偶发因素的助推下,二人走上了不同道路,人生因此发生改变、命运不断逆转。
事实证明,人物永远是第一位的。人物立住了,观众才会有共情,也更愿意看故事。如果是靠强情节推动剧情,恐很难产生现在这种反响。《狂飙》借高启强诘问着黑暗面的来处和缘由;借安欣诠释难以摧折的正直与信念;借一众骨血丰满的人物,揭示人性的善恶抉择——老默面对女儿心存愧疚;行事狠辣的恶霸徐江也有软肋。他们的善恶不是天生的,更重要的是选择。
总之,当靠强情节和反转已经不再是吸引观众的制胜法宝,《狂飙》验证了同类题材可以把走进人心作为更好的设计。
演员标准的进步
演员依据剧本二度创作 靠细致、复杂的人性面来支撑
要想成就一部好剧,剧本是蓝图,演员的二度创作为其添砖加瓦。靠足够细致、复杂的人性面来支撑,角色才能是立体的而不是说台词的工具。
导演徐纪周找的演员,都是有生活阅历的。他的要求是,“千万不要照着韩国、美国的黑帮片给我演,一演就完了”,一定要让所有人相信,这是自己身边会发生的事儿,才会有共情。张颂文的表演得到了很高的评价,“他演鱼贩子,我能闻见鱼腥味。他演大老板,我能闻见古龙水味。”为了演好鱼贩子,开机前几天,张颂文每天早上四五点就赶往水产市场,看鱼档老板怎么进货、卖鱼、杀鱼,后来剧里舀出鱼缸里的水洗手,就是他观察的收获。
好演员会比着琢磨角色、琢磨戏,拼命动脑子,在良性创作氛围中碰撞出更多火花。剧中安欣拿着警戒线推着高启强往前走这一“名场面”,当时剧本上只写“安欣拿着警戒线把高启强他们拦住”。而到了实拍时,安欣拿着警戒线一直往前推,拍出来气势上就会很好看,这些都是现场碰撞出来的。再比如安欣和高启强20年里吃饭的戏份在细微处有很大不同,演员通过表演也能够把饭吃出“年代感”。
不可否认,《狂飙》能够“飙”起来,一众实力派演员同台飙戏功不可没:无论是“双张”博弈,还是每一个或大或小的配角,演员与角色的适配度都非常高。值得玩味的是,网上有一个流传很广的“传闻”,该剧开始的主演配置是“流量+实力派”组合,这是当下市场上比较稳妥的通行搭配方式,“传闻”或许是项目初始阶段真实的考量之一。而最终《狂飙》以目前的阵容出现,证明演技和适配度占更大权重的理性决策胜出,市场给予的反馈也足以提振行业信心。
这个结果说明,一部剧要想破圈引起共鸣,就应当成为“最大公约数”。如此,使用流量演员反而显得“窄众”了——大众介意的是演员是否真的和角色匹配,以及他的演技是否真的能驾驭这个角色。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的演员阵容,才能获得作品的流量密码。
文/本报记者 杨文杰 统筹/刘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