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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订餐、自己下厨、大厨上门……年夜饭你会怎么选?******

  酒店订餐、自己下厨、大厨上门……年夜饭你会怎么选?

  预制菜成年夜饭新宠

  湖南华天大酒店推出预制菜外带年夜饭等服务以满足消费者过年期间的多元需求。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阳 摄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范宏欢

  除夕将至,又到了一家人举杯共饮、恭迎新年的温暖时刻。作为一年中最重要的家宴之一,目前,不少长沙人已将年夜饭在哪吃提上日程。

  记者了解到,长沙各大星级酒店纷纷推出丰盛的年夜饭大餐,部分酒店已经一桌难求。为满足消费者更多元的需求,部分品牌饭店推出年夜饭外送、大厨到家、新年礼盒等服务。一些商家也通过预制菜外带年夜饭、私人定制等新消费模式吸引消费者。

  2000元至7000元的年夜饭套餐最受欢迎

  “我们一大家子十来个人,大家觉得还是出来吃方便一些。”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今年他提前了解了长沙多家饭店、酒店的年夜饭套餐信息,最终选择了一个定价5388元的套餐,“有将近20道菜,赠送小吃和饮品,还有几张可以日常使用的现金券,感觉比较划算。”

  目前长沙市场上的年夜饭套餐价位从千元到万元不等,其中2000元至7000元的套餐最受欢迎。套餐接待人数除了8至15人的中、大家庭,也有餐饮店推出3至6人的小家庭年夜饭套餐,以满足不同家庭的需求。例如湖南华天大酒店推出的3599元一桌10位的年夜饭套餐,其中就涵盖了山珍乳鸽汤、蒜蓉粉丝蒸鲍鱼仔、干锅小花螺等16道菜品。

  菜色上,餐饮商家也尽量在传统年菜中进行调整,推出自家主打菜,力争在年夜饭市场中进一步打造自家品牌形象。例如,老许家大蒜炒腊肉作为传统湘菜品牌,年夜饭套餐更注重湘味,菜品均为传统湘菜。万达文华酒店则在菜单上加入粤菜等菜系,更注重菜系融合。

  “我们今年是第一次推出年夜饭套餐,在原有菜品基础上增加了一些春节硬菜,有1388元的8人餐和2188元的10至12人餐,菜品包括八宝果饭、三鲜杂烩、海参大盆菜等。”老许家品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所有门店的包厢基本订满,公司正根据春节期间的客流量预测来对员工排班进行调整。

  预制菜成年夜饭爆款

  除了餐馆里的年夜饭,预制菜正在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家的春节餐桌。

  “我和老公没有掌勺底气,父母年龄又大了,不希望他们辛苦,所以今年计划订一些预制菜,除夕晚上加热一下装盘就可以吃了。”90后白领胡悦说。记者发现,随着90后、00后逐渐成为消费主力军,方便又快捷的预制菜成为新宠。

  在长沙各大商超的熟食区域,新年预制菜已经被摆在显眼位置。在华润万家蔡锷路店熟食区域,摆放着扣肉、腊鸭肉、剁椒蒸鱼等适合湖南人口味的预制湘菜,此外,还有羊杂煲、牛肉煲等系列预制火锅,不少消费者前来询价、购买。

  一些老牌餐饮品牌也纷纷把招牌菜做成预制菜,联合电商平台开辟“年夜饭预制菜”购买专区。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今年年夜饭,她已经在网上买了一套5至6人年夜饭家宴套餐,包含6道冷菜,8道热菜,以及2份点心,大年三十晚上只要简单加工就可以开吃,省时又省事。

  除此之外,长沙多家星级酒店均推出预制年菜礼盒,保质期30天到60天不等,受到消费者的喜爱。长沙圣爵菲斯酒店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今年比较火的预制菜品有全家福火锅、黄焖牛腩钵、怀化麻阳鹅、梅菜扣肉、香芋煨风吹鸡等,目前已预定近200份,均在过年当天送餐到家。

  星厨上门享受私人定制

  扫码看花式年夜饭视频 拍摄 剪辑/董阳

  “无意中看到酒店有大厨上门服务,就预约试一下。”家住岳麓区的徐女士这几天正在为年夜饭的事情操心。出去吃,人有点少,普通外卖又感觉不太正式,高品质酒店推出的大厨上门,倒是可以考虑。

  近段时间,“上门代厨”成了热门话题,不知不觉火了起来。长沙多家酒店也抓住这一商机,在春节期间推出了星厨上门服务。湖南华天大酒店星厨到家主厨朱宇介绍,春节期间酒店推出了“星厨到家”品鉴套餐和尊享套餐,其中品鉴套餐售价2000元,包含十二道菜品,客人需自备原材料,厨师上门根据宾客要求提供烹制服务,尊享套餐则按300元每人起订,可选用固定菜单也可自点菜品。“用餐完毕后,我们还会为客人提供增值服务,负责餐具清洗、餐厅厨房区域的保洁卫生。”朱宇说。

  此外,湖南顺天黄金海岸大酒店也推出了星级大厨到家服务,涵盖2999元/席的玉兔迎新套餐和4399元/席的瑞兔呈祥套餐。一些长沙地道湘菜馆也在春节前夕推出了大厨上门定制服务。无论是星级酒店还是连锁餐厅,都在主动寻求创新,以迎合不同消费者多元需求、注重烹饪品质的特点。

  “今年以来生意经历过起伏,如今正步步向好。”长沙一家餐企老板表示,市场的火热让他重燃对餐饮业的信心,随着新年到来,相信生意会越来越好。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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