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旅游系好“安全带”******
近两天,湖南迎来了2023年首场寒潮。旅游景点南岳衡山中心景区出现雾凇、云海等冬景奇观,吸引了大量游客前往观赏。因下雪后道路结冰,有游客滑倒后沿着山路一路向下溜,险些冲出护栏,还有人撞到其他游客。视频显示,有一女性游客倒地抽搐,系被他人撞倒,随后肇事者逃离现场。
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山路崎岖,平时行走就颇为不易,结冰之后更是可想而知。经检查,被撞的游客没有骨折和内伤,没有大碍固然值得庆幸,但衡山景区发生的惊险一幕,依然令人心有余悸,引发了热议。有人指责肇事者缺德,有人批评景区不作为。
一个巴掌拍不响,险象环生的场景不是哪一方的单独责任。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出门的游客首先自己要做好安全防护。现场游客黄先生称,当时有游客未扶栏杆不慎滑倒,随后一路沿着山路向下溜滑;还有游客故意向下滑冰取乐。如果是前者,那是纯属意外,倘若是后者,不合时宜的耍宝娱乐则涉嫌危害公共安全。不过,无论是哪种情形,都不应该撞了人后就一逃了之。
在该事件中,景区同样难辞其咎。下雪后道路结冰,景区理应知道游客极易滑倒,有没有采取过针对性的应对举措?比如,在开放时间和人数上进行限制,在游客鞋子上绕几圈草绳、布条之类的东西以防滑,或者在相关重点路段及时铲雪、撒盐、撒砂子,并安排人员进行疏导劝阻。如果啥都没有做,就按照平常一样放任游客上山,一旦游客滑倒摔伤,或者把别人撞伤了,甚至冲出护栏发生意外,景区理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吃一堑,长一智。南岳区文旅局消息称,为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对工作,采取了包括加大游客应急救援和游玩劝阻力量、调整入园时间、做好游客引导和服务等在内的多项措施。春节旅游旺季即将到来,如何保证安全和提高服务质量,该事件无疑是一个重要提醒。
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之后,公众被压抑已久的“刚需”开始喷薄而出。饱受疫情困扰的景区,在张开双臂欢迎游客的同时,更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让游客们玩得开心、尽兴。尤其是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切莫忘了系好“安全带”。
特约评论员 胡欣红
“二创”短视频如何与影视原作和谐共处******
作者:张歌东(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教授、中国电影剪辑学会短片短视频艺术委员会主任)
近年来,影视剪辑类短视频(俗称“‘二创’短视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这些短视频节奏明快、剪辑手法新颖,受到短视频用户的青睐。不过,由“二创”短视频引发的版权争议日益突出。哪些“二创”短视频属于独创性作品?二度创作中,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在哪里?如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发挥剪辑艺术的魅力,让“二创”短视频良性发展?如何建立起符合网络时代要求的版权授予机制?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艺术创作角度来看,“二创”短视频有多种类型,既有简单粗暴的切条,如“剪刀手”视频,也有融入了UP主的自我理解、加工、评论的类型,如故事改编、电影解说、主题混剪、视频人物志、视频影评等,不同类型的“二创”短视频,“独创性”的成分相差很大。
因此,版权机制要在“二创”短视频中发挥作用,就应先厘清“二创”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笔者认为,应从视频的剪辑程度、音频的改编程度、主题的改编程度、故事的改编程度等几个维度设定一个“二创指数”来判断到底是创作还是抄袭。其中的关键是,作者对影视原片素材的二度创作有无“创造性转化”,对影视原作的剪辑与改编有无“创新性发展”。因此,面对网络视听快速发展的现实,为推动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一方面应继续发挥剪辑艺术的长处,另一方面也应优化版权生态,构建起适合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
“二创”短视频迎合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碎片化的阅读习惯。这种“二创”作品在满足人们文化娱乐需求的同时,可能会削弱影视作品的完整性及艺术性。一些观众在观看了几分钟的电影介绍、解说、评论后,觉得没有必要再看原作,这也可能会对原作的市场收益造成影响。
但在笔者看来,我们不必将“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完全对立起来。对一般观众而言,他们观看的影视作品数量有限,“二创”短视频正好为其提供了“浏览器+文章摘要”。一些观众以往没看过相关作品,通过“二创”短视频对原作产生了兴趣,接着主动欣赏原作。在此情形下,“二创”短视频能够为原作迅速积累起口碑,产生“自来水”效应。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例子。一些中小成本电影,艺术质量不错,但囿于经费限制,没有进行大规模宣发,很多观众起初并不了解,但在“二创”短视频的接力传播下,观众知道了影片并主动走进影院。其实,对观众来说,大家更希望“二创”短视频,能够与影视艺术形成某种程度的跨媒介、跨平台互动,那样能够丰富影视产品的类型。
从发展的眼光看,“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的传播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二创”短视频与影视作品的宣传营销应该形成良性互动,建立起适应媒介融合的影视传播体系。以电影宣发为例,随着传播渠道的变化,很多传统视频物料的传播效能在不断下降。在新的传播环境下,电影的宣发营销,完全可以利用短视频的形式来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比如,宣发公司可以与数以百万计的“游击队”UP主合作,在影视剪辑、逻辑把握、亮点选取、用户心理理解等方面形成合力,最大化地扩大影片的影响力。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时代已经到来,文化产品的创作手段面临着跨维度变革,如近年来兴起的AI写作、AI绘画等,都对传统的版权概念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二创”短视频所引发的思考不过是一个前奏曲。
什么是短视频?只有时长这一个维度吗?看待短视频,时长是一个维度,但不是唯一的维度。未来,随着短视频作品品质的提高以及硬件技术的发展,短视频的传播将不再囿于移动端,它可能会成为一种广泛存在的娱乐形式。从这个意义上看,“二创”短视频在未来甚至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作品类型。
着眼于未来,我们非常期望能够构建起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在尊重版权、合法合理使用原作的前提下,发挥“二创”短视频剪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升其独创性,这也是对影视原作审美价值和情感力量的强化与放大。同时,我们也期待长短视频平台在探索影视内容知识产权使用规范化方面携手同行。
我们欣喜地看到,业内诸如抖音和爱奇艺这样的长短视频平台已经启动合作:爱奇艺将向抖音授权其内容资产中拥有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长视频内容用于短视频创作。在具体操作层面,双方对解说、混剪、拆条等短视频二创形态进行了约定。这种合作是一次短视频创作者和影视版权方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是一种顺应互联网和UGC(用户原创内容,即用户将自己原创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者提供给其他用户)大趋势的双向奔赴。我们希望这种合作能够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长视频内容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助力“二创”短视频持续健康发展。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1日 13版)